国开行又有两名省级分行原行长被处分。1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徐伟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林放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其中,通报显示,徐伟华违反政治纪律,转移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消费卡,接受客户宴请,安排客户支付个人费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客户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失职失责,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国家规定审批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
通报指出,徐伟华身为中央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利用稀缺金融资源大肆谋取私利,弃守金融风险底线,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徐伟华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此外,林放违反政治纪律,与多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下属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长期无偿借用客户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失职失责,造成重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国家规定审批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
通报指出,林放身为中央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原则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单位政治生态,自身不廉带坏家风,把组织给予的信贷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不法商人互养共生。林放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经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徐伟华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徐伟华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山西省监委将徐伟华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此外,决定给予林放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湖北省监委将林放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蓝鲸财经发现,林放已于2018年4月退休,曾任湖北省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从工作经历来看,林放曾在建设银行任职超20年,后在华能财务公司有过近两年的就职经历。之后一直在国开行任职,时间长达18年。
徐伟华则出生于1963年9月,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至1997年10月,任上海吴泾化工厂助工,中国专利局助工,任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工程师、上海分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
1997年起,徐伟华加入国开行,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评审管理局局长。2021年4月,因大额不良贷款问责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国家开发银行战略客户部规划发展处一级经理。
除了徐伟华和林放之外,近两年,国开行还有多名干部被查或“双开”。2021年12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刘春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9月,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同样被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6月,国开行原评审二局资深专家张林武因“违规对外提供涉密信息”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4月,国开行原运行总监章茂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调查。
不仅如此,国开行湖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德高于2020年7月被查,2021年1月被开除党籍;该行山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雪峰于2020年8月被查,2021年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而就在2020年1月,国开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于2021年1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