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2 月 10 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简称“快钱支付”)于近日新增行政处罚信息,该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 1004 万元,责令限期改正。
此外,快钱支付的两名相关负责人也一并被罚。时任快钱支付董事、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党某强,对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这一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 3.5 万元;时任快钱支付助理副总裁滕某军被处以罚款 8.5 万元。
企查查显示,快钱支付结合各类消费场景,运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等前沿技术打造创新型金融科技平台,是国内首批第三方支付机构之一,2011 年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该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4 月,注册资本 4 亿元,由福州网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南宁欣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最终受益人为万达董事长王健林。据官网显示,2014 年底,快钱与万达集团达成战略控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