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精密索赔案再开庭 适格投资者仍可报名参加

观点
2022
02/17
22:39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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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投资者诉胜利精密(002426)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在南京中院再次开庭。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介绍,胜利精密索赔案目前还没有实质性进展。而在去年9月的首次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律师的争议焦点有两处:其一,被告胜利精密是否存在虚假陈述,与原告的投资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其二,是否存在系统风险和其他因素的扣除。

2020年8月7日,胜利精密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5月1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16年至2018年,胜利精密子公司智诚光学通过虚开主营产品销售发票、虚假销售原材料、未及时入账原材料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虚减营业成本、虚增利润总额,导致胜利精密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共虚增营业收入43694.08万元、虚减营业成本22347.8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5408.44万元。

2020年4月29日,胜利精密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并对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作出修订。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拟决定对胜利精密及相关当事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17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胜利精密,并在2020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2月15日,胜利精密控股股东、实控人高玉根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28日,高玉根持有的胜利精密股票被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强制平仓,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919.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其作为胜利精密的控股股东,未在首次减持公司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披露减持计划。对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高玉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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