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市场关注的投资者诉中创环保(300056,原简称“三维丝”)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一案将于2022年5月7日届满,仅剩下不到3个月时间。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注意诉讼时效,以免过期无法参与索赔。
中创环保于2019年4月30日因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收到证监会厦门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如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投资者可依法向公司提起诉讼赔偿。2021年4月2日,厦门中院官微发布消息称,原告李某平等56名投资者起诉中创环保请求赔偿投资损失共2220.81万元及通知费、诉讼费等费用一案,经初步审查,法院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该案件一审已开庭,目前在等待判决结果阶段。此外,据中创环保此前披露,在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中,已有和解结案案件。
针对中创环保的虚假陈述行为及相关法律规定,刘鹏律师提供了两个索赔范围:(1)于2016年2月29日至2017年4月5日期间买入中创环保,并在2017年4月6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2)于2017年4月29日至2017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在2017年12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除上述情况外,记者注意到,原中创环保前十大股东之一、持公司股份9.97%的丘国强自2022年伊始即开始出现股份转让及减持的操作。
2月18日盘后,中创环保披露,丘国强向中创尊汇环保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中创尊汇环保持有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丘国强持有公司股份18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其不再是中创环保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月22日晚间,中创环保再次披露,公司近日收到丘国强发出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称因自身资金需求,故拟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45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4.79%。如本次减持完成,丘国强将不再持有中创环保股份。
同日,中创环保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创凌兴的通知,获悉中创凌兴将其持有的公司640万股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6%)作为标的证券质押给珠海天元永明科技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中创环保表示,本次股份质押为控股股东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的融资,资金主要为满足其经营需求,本次股份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无不利影响。
然而记者在中创环保2021年半年报中查阅发现,截至该报告期末,丘国强与公司股东上海中创凌兴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此次两方的减持及质押理由均为自身资金需求。
业绩方面,中创环保1月28日披露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亏损3.8亿元至4.9亿元,主要系对子公司祥盛环保计提2.76亿元商誉减值、对应收陈荣的剩余业绩补偿账面净值4741万元予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等因素影响。
随后,深交所便向中创环保发出了关注函。其中,深交所要求说明公司2020年末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说明公司收购祥盛环保股权后其经营情况短时间即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对应收陈荣的剩余业绩全额计提坏账的情况,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对相关损失进行内部追责处理及其原因,是否存在故意拖延、放弃权利等并变相为交易对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鉴于以上情况,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中创环保投资价值有待重新评估,此前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应及时主张索赔,挽回自己的损失。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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