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局个人养老金,基金业弯道超车正当时

观点
2022
03/15
12:39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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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社会正加速到来,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养老市场,2018年起,国家推进建设养老第三支柱,以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保险、银行、基金竞争入局,逐渐形成个人养老金三大体系,即养老FOF、养老理财、税延型养老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据中证报报道,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细则有望近日发布。相关机构人士透露,目前行业已经准备好相应的系统,并已完成多轮测试,测试环境一直可用。

机构人士透露,个人养老金制度大致分为四层,包括具有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银行账户、符合政策的资产信息系统和具有符合政策资产销售资格的销售机构。

在最新出炉的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养老”一词被提及多达10次。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总经理谢卫带去了一份关于“公募基金业服务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能力建设”的提案。

2018年,中国证监会推出养老目标基金政策。去年,此前不温不火的养老FOF罕见爆发,更有基金单日募集超百亿。

不过在开年震荡市中,一向稳健的养老FOF也遭遇大面积损失,年初以来的收益几乎全线告负。在国内,养老目标基金同样面临产品设计不匹配、投资者认知不足以及顶层设计欠缺的问题。而个人养老金细则的出台,将引导长期资金入市,为资本市场带来更多长线资金。

保险、基金、银行争夺养老市场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6402万人,占总人口的18.7%,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9064万人,占总人口的13.5%。预计“十四五”时期,中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养老难”成为亟待解决的全民性问题。

具体到人口抚养比上,2019年人口抚养比达到29.2%,即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大约要负担29名非劳动化年龄人口,抚养比近些年还在上涨。

随着人口结构的变迁,老龄化趋势加剧,我国当前的养老形势不容乐观。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参加及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98亿人,虽然“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但总体保障水平相对有限,从养老金替代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就可见一斑。我国基本养老金替代率水平,从2000年的75%,一直下降到2020年的不足43%,低于世界银行建议的不低于70%的水平。

继去年《报告》中提出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后,今年再一次提及要“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目前,第三支柱的参与主体,已经沿着养老金融的路径扩容,基金业推出养老目标基金,金融的路径扩容,不仅涉及保险行业,已经逐步将基金、银行等多个金融行业深度囊括,基金业推出养老目标基金,银行理财子公司也在推出相应的养老产品……从机构主体到产品种类,日渐丰富。

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国的养老第三支柱建设,借鉴了来自海外的经验。

中国的养老第三支柱相当于美国的个人退休账户(IRA)。IRA是随雇主养老金计划发展起来的。员工转换工作或者退休后,可方便地把雇主养老金计划的资产转存到URA,继续投资。作为政府支持的养老账户,IRA享有普通投资账户不具备的税收减免和递延优惠。

2021年2月26日,全国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当前养老保险体系三个层次中,作为第一个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基本健全,职工养老保险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个平台,目前已覆盖近十亿人。作为第二层次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初步建立,并且在逐步完善,目前已经覆盖5800多万人。作为第三层次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还没有出台。总体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在紧锣密鼓地推出。

养老第三支柱率先在保险业展开。2017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指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以多种方式投资养老服务产业。我国于2018年5月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此后,银行、基金竞争入局,逐渐形成个人养老金三大体系,即税延型养老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FOF、养老理财。

公募基金后来居上

保险业作为个人养老金的试验田,却出师不利。数据显示,近四年来,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才4万多人,保费收入不到6亿元人民币。

汇添富基金资产配置中心负责人徐博介绍称,个税递延养老金试点政策试点已经超过三年,但由于目前试点政策区域窄,政策覆盖性不高,税收递延优惠额度相对有限,操作不便捷等多方面原因,税延养老保险“叫好不叫座”,受惠人群较少,与政策预期相比有较大差距,政策效应未完全显现。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李长安认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相对滞后,原因主要有这样三个方面。

一是消费者对此类产品的认知度不高。由于商业养老保险的缴费和领取期限比较长,个人购买了一份商业养老保险以后,把保单交给保险公司,期望效用往往会越来越低。二是有关产品偏于保守导致消费者未来收益预期减弱。一些保险产品的定价过高,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消费需求,也使其应有的保障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三是商业保险机构的积极性不高。不仅消费者参保意愿低,由于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开发收益率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控制要求高,部分商业保险机构也缺乏热情。

随之而来的2018年,对于基金机构来说是弯道超车的转折点。2018年3月2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 。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这一公募基金类别,并对养老目标基金的形式、投资策略、运作方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任职资格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当时首批获批的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分别来自华夏、南方、嘉实、广发、中银、博时等14家基金公司,也正式拉开基金进入养老领域的帷幕。

经过3年多的发展,养老目标基金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1年12月末,养老目标基金147只,合计规模1121.86亿元,客户数超过150万(数据来源:Wind)。从投资者结构来看,个人投资者依然是养老基金投资的绝对主力。

2019年,银行理财子公司“横空出世”,依托母行的天然优势,有了与公募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同台竞技的资本。其介入养老领域的时间自然也是金融机构中最晚的。

2021年9月,彼时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由此应运而生。银保监会选择“四地四家机构”进行试点,即工银理财在武汉市和成都市,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在深圳市,光大理财在青岛市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试点阶段,单家试点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以内。

保险、基金、银行竞相入局,自此,个人养老金市场三足鼎立局面逐渐形成,由此延伸出个人养老金三大体系,即税延型养老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FOF、养老理财。

“相比于其他金融产品,公募基金具有产品种类丰富、透明度较高的特点,使其能够在个人养老金的产品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民生加银基金副总经理于善辉表示。

“首先,公募基金的产品线丰富,类型多样化,能够满足不同期限、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个性化需求。其次,公募基金的透明度相对较高,投资组合、投资策略、费率水平等信息都需要清晰易懂地披露给投资者,尤其适合第三支柱这种个人账户制度。

于善辉介绍道,养老目标型FOF又可以分为目标日期型与目标风险型。目标日期型FOF通常根据目标日期命名,如2035基金、2040基金、2045基金等,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根据下滑轨道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权重;目标风险型FOF通常根据目标风险水平命名,如稳健型、平衡型、积极型等,并根据特定的风险偏好设定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

相比于普通公募基金产品,养老FOF更加严格和专业化。

于善辉称,养老FOF对发行公司的资质进行了限制,将管理能力较弱的公司拒之门外。申请募集养老FOF的基金公司需成立两年以上,有较大的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并具备较强的投资、研究能力。

第二,养老FOF对基金经理的投研能力同样设定了严格要求。按照规定,管理产品的基金经理应当具备至少2年的历史投资业绩,或具备5年以上养老金或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经验等。最后,为了与投资策略相匹配,养老FOF设置了封闭期,即最短持有期限不应低于1年。

第三,在投资策略方面,养老FOF投资定位更明确,专注于长期、稳健的投资。普通的公募基金产品设有多样化的投资目标,而养老FOF是为实现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目的,对子基金的筛选标准也更加严格。

“长期的投资过程中,养老目标日期基金的资产配置随着日期临近而自动调整,比较契合养老投资者的风险变化特征,提供了养老金投资的一站式方案,减少了计划参与者的额外选择负担。”汇添富资产配置中心负责人徐博表示。

“目标日期基金长期性配置于更多的权益类资产而力争获取更高的长期收益,同时在资产配置的过程中综合考虑资产本身的风险收益特征、资产之间的相关性以及社会环境、人口结构和投资者偏好等多方面因素,并反映到下滑曲线的设计中。”

而就具体的投资策略而言,中信保诚养老2035三年(FOF)基金经理李争争认为,养老FOF管理上更侧重于自上而下资产配置和自下而上基金选择相结合。

首先,理解好产品的投资目标,无论目标风险还是目标日期产品,都定位在未来较长时间有资金需求的客户,注重超长期考核要求;此外,如何管理产品,长期投资重要的是做好资产配置,需要考虑负债久期、市场因素等约束变量,对未来较长时间市场波动率和收益率的做出假设,在此基础上形成战略资产配置,战术资产配置考虑的因素更多,周期相对更短;

最后,如何筛选基金,先是定量环节,在做好基金分类的前提下,通过不同筛选条件对同组可比基金进行优势比较,参考历史收益风险特征,预判基金的相对收益获取能力和回撤控制能力,兼顾整个基金公司投资收益能力,再通过一定频度的对相关基金经理的定性访谈,分析投资理念、策略的变化情况,最终形成筛选建议。

如何才能“老有所养”?

当下,国内公募基金超9000只,即使面对如此庞大的基金备选池,对比成熟市场,国内养老目标基金仍有较大差距,首先就资产配置可选标的不足。

“养老目标基金的核心是资产配置,风险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为最大限度发挥资产配置功能,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徐博建议,拓宽养老目标基金的投资范围,纳入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为养老目标基金提供更多的风险管理手段。此外,公募REITs作为具有固定收入的投资工具,在海外是养老基金、主权基金等长期资金的重要配置资产。我国公募REITs正式起航,亦可在指引中明确养老目标基金可以投资该类资产类别。

其次是对权益类资产定义及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明朗。

目前,指引将权益类资产定义为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投资比例上规定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30%、60%、80%。

徐博认为该定义和投资比例限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投资比例并未与权益类资产定义完全对标,存在理解上的歧义;二是将偏债混合型基金完全纳入权益类资产,存在不合理性;三是权益类资产包含对冲策略基金(国际通行将其定义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可能会造成极端市场情况下因使用对冲策略而不得不进一步压降权益资产的配置空间。

因此,他建议将权益类资产定义为: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6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混合型基金(剔除对冲策略基金),并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进行相应规定。

另外,全市场选基金避免不了双重收费问题。FOF子基金收取申购赎回费、管理费、托管费等各类费用,而FOF母基金作为一只独立的基金产品,也需要收取申购赎回费、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

目前部分基金公司对旗下基金产品接受养老目标基金等特殊群体的认申购设置了优惠费率,属于公司自发行为,并未形成行业统一规定。

徐博建议,为降低养老投资成本,鼓励养老目标基金业务长期发展,建议在指引中明确规定公募基金产品接受养老目标基金的认申购应当实行费率优惠。

在今年两会上,交银施罗德总经理谢卫指出,公募基金产品设计与市场需求契合度有待提高。在产品设计上,尤其是目标日期基金,其资产配置比例随时间动态变化,初始权益资产比例较高、波动较大,在当前我国居民整体金融素养水平偏低、养老投资风险偏好相对保守的国情下,老百姓理解和接受需要一个过程。

其次,尚未形成成熟的行业个人养老服务体系。为更好服务个人养老财富管理的市场需求、扎实推进落实共同富裕的长远目标,证监会已开展基金投顾业务试点,但基金投顾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且未与存在养老财富管理需求的应用场景有效结合,行业暂不能形成相对成熟的个人养老财富管理服务体系。

于善辉表示,若要更好地服务居民养老需求,首先需要加强投资者的服务与沟通,正确引导投资者对合理收益与风险水平的认知,帮助投资者树立中长期投资的理念,并认识到由于市场原因造成的短期业绩不佳是合理的也是不可避免的。同时,基金公司在进行养老FOF产品宣传时,也应当更多地以中长期为主,避免引发的舆论压力与频繁仓位变动将对基金经理长期投资决策形成干扰,以确保基金的平稳运行,为投资者带来更稳定的中长期收益。

“从海外经验来看,在养老金融方面,大多数国家都把养老规划列为投教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对投资者的养老金融教育视为改善个人退休养老规划状况的重要途径。1994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设立投资者教育及协助中心,协调并直接进行全国的投资者教育活动。此外,SEC还印发了大量涉及投资知识、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书面资料,种类达38种之多。而目前,国内投资者的养老金融储备意识不足,专业认知非常有限。因此,国内也要加强相关方面的投资者教育,尤其要加强养老金融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范围内推动政府养老、储蓄养老到投资养老的意识形态的转变。”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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