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精密(002426)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市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涉诉材料。根据上述材料显示,南京市中院已受理林某珍等共45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上述诉讼案件将于2022年5月25日开庭。本次新增诉讼涉案金额约为820.59万元。
此前,胜利精密已因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于2021年5月18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据预处罚通知书显示,证监会确认胜利精密的违法违规行为与其在2015年收购的子公司智诚光学有关。2016年至2018年,智诚光学通过虚开主营产品销售发票、虚假销售原材料、未及时入账原材料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虚减营业成本、虚增利润总额,导致胜利精密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共虚增营业收入43694.08万元、虚减营业成本22347.8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5408.44万元。
直至2020年4月29日,胜利精密才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并对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作出修订。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拟决定对胜利精密及相关当事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此外,经江苏证监局查明,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28日,胜利精密控股股东、实控人高玉根持有的胜利精密股票被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强制平仓,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919.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其作为胜利精密的控股股东,未在首次减持公司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披露减持计划。对此,江苏证监局于2022年2月15日向高玉根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高玉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记者从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处了解到,虽然证监会对胜利精密的行政处罚尚未正式落地,但南京市中院已“未罚先审”,2021年9月部分投资者诉胜利精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公开消息显示,在首次开庭庭审中,原告投资者与被告胜利精密双方律师的争议焦点有两处:其一,被告胜利精密是否存在虚假陈述,与原告的投资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其二,是否存在系统风险和其他因素的扣除。此外,被告方胜利精密多次要求追加财务造假主角子公司智诚光学实际控制人王汉仓和郭文杰为共同被告,理由是这两位自然人对案涉虚假陈述违法行为负首要责任,相应应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目前,该部分案件仍在审理中。
刘鹏律师提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17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胜利精密,并在2020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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