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济堂(600090)近日连发五份公告,除因存在多项违法事实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外,公司还面临三重退市风险。律师表示,即使*ST济堂退市,也不影响投资者主张民事索赔权益。
4月11日晚间,*ST济堂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市场禁入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ST济堂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济堂《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及管理费用,导致2016年至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6.8亿元、9.2亿元、8.3亿元;二、*ST济堂《2019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其他业务收入3.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86亿元;三、*ST济堂未及时披露及未在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四、*ST济堂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五、*ST济堂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及重大诉讼的有关事项。
对此,证监会决定对*ST济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张美华、副董事长李青夫妇给予警告,合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魏军桥给予警告,处以1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ST济堂还发布了上交所的两份《监管工作函》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该三份公告显示出*ST济堂正面临三重退市风险。
一是交易类退市风险。4月11日,*ST济堂收盘价为0.96元/股,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自4月12日起,上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二是财务类退市风险。*ST济堂拟聘请的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在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公司如不能在4月30日前披露经审计的2021年度报告,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三是重大违法类退市风险。根据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追溯调整后,*ST济堂2017年度至2020年度的财务指标可能实际已触及上交所原《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基于*ST济堂的虚假陈述行为,投资者可提起诉讼索赔,即使公司退市也不影响投资者索赔。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17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济堂,并在2020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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