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晚间,ST柏龙(002776)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查明,ST柏龙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柏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ST柏龙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报表项目的情况,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三、ST柏龙在2018年至2020年度存在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ST柏龙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陈伟雄、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娜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王琦、时任监事林晓如、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江伟荣等6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罚款。
与此同时,证监会对陈伟雄、陈娜娜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王琦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江伟荣、林晓如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ST柏龙还发布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显示,因个人原因,陈伟雄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陈娜娜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江伟荣辞去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黄莉菲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林晓如辞去监事职务,王琦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鉴于证监会处罚已落地,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5年6月10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买入ST柏龙,并在2021年3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吴立骏律师指出:“国信证券作为ST柏龙的上市保荐人,对公司造假上市审核不严,在履行勤勉尽责及保荐责任义务方面存在过失,投资者可依法要求其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ST柏龙违规担保事项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截至4月2日,违规担保余额为4.7亿元,其中4.1亿元由于履行担保责任已被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划扣,剩余6000万元目前被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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