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线上开庭审理了投资者诉ST国安(000839,原中信国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2021年6月2日,公司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国安披露的2009年至2015年连续七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ST国安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由于公司在2009-2015年期间存在证券虚假陈述,公司部分投资者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并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诉讼金额为2.03亿元,上述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ST国安表示,公司预计一审判决及未决诉讼很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将上述涉诉事项确认为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由于诉讼时效内的后续新增诉讼案无法合理估计和可靠计量,公司无法预计后续新增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期间买入ST国安,并在2020年5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因审计机构对公司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为-2.79亿元、-27.19亿元、-14.76亿元。自2022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级市场上,从5月6日起,ST国安股价连续8个交易日一字跌停。截至5月27日收盘,公司股价报1.89元/股,创近年来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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