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高院通过公众号“浦江天平”发布一则案例,广发银行发布贬低和侮辱女性的广告被罚数十万。
蓝鲸财经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披露于2021年4月的两份行政判决书《上海厚美广告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一审行政判决书》《上海厚美广告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二审行政判决书》与该案有关。
判决书显示,2019年5月31日,广发银行上海分行通过“广发卡上海”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不要告诉别人,你的肚子是被我们搞大的!》推送文章,图文内容为广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可参加“尚悦湾”购物中心部分餐饮商户的优惠活动。该广告标题及内容由厚美广告公司设计并制作,交由广发银行审核后自行发布,单条广告制作费用为1800元。
上海市场监管局综合调查、走访、听证情况,认定该广告对女性存在贬低和侮辱,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的行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发银行予以罚款60万元,厚美广告公司作为广告经营者,罚款30万元。
广发银行于2019年8月20日删除了该则广告,累计阅读量198次,粉丝推送人数42466个。然而,厚美广告公司不服上述处罚,以具有利害关系为由将市场监管局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广告内容是通过餐饮商户美食优惠推销信用卡,广告标题“不要告诉别人,你的肚子是被我们搞大的”目的是为了引起受众的关注,但从其字面意思来看,的确存在哗众取宠、低级庸俗以吸引眼球之嫌,有违公序良俗,易产生负面效应。
法院表示,市场监管局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定性准确,裁量无明显不当,驳回原告广告公司的诉讼请求。后厚美广告公司不服一审行政判决,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审判长张文忠指出,所谓的广告“创意”利用对女性身体的不当描述哗众取宠,没有给予女性应有的尊重,甚至让人感受到贬低和侮辱,侵害了广大女性的人格尊严,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理应用法律进行纠偏。
那么,究竟是广告主的责任大,还是广告经营者或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大?审判长表示,该案中,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均是某银行,银行系发布广告的决策者和审核者,其发布广告的行为直接产生了相应的法律效果,应当是违法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广告公司并非引发严重后果的直接原因,因此银行需要承担重于广告公司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