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廊坊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
政策提到,要满足房地产业合理资金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及时满足融资需求。
针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理确定并推进落实最低首付比例,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力争2022年8月份全市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4月份下降3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蓝鲸财经记者获悉,目前廊坊市首套房商贷利率已降至4.25%,二套房商贷利率则维持5.05%。
针对公积金贷款,进一步降低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此前则为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拥有1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政策还提到,充分保障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给予补贴,并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在本地租房的,可给予租金补贴。
政策明确,打通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与存量商品房的通道。支持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城施策,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筹集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渠道。允许被安置人在货币化安置、异地实物安置、回迁安置中自主选择。
此外,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加大对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