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晚间,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宣布互联互通下的ETF交易将于2022年7月4日开始。
同时,沪、深、港交易所发布合资格ETF初始名单,共有87只产品入围,其中,沪股通ETF53只、深股通ETF共30只、港股通ETF4只。
纳入合资格ETF是互联互通机制又一标志性扩容事件。分析人士指出,尽管短期直接影响未必很大,但中长期看影响深远,不仅有利于丰富交易产品种类、为外资投资中国资本市场提供更多便利,同时对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相互融合,以及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也有重要意义。
互联互通ETF交易将于7月4日启动
联合公告称,为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决定批准两地交易所正式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下称“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称“互联互通”)。
今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宣布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将ETF纳入互联互通,并就《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6月24日,《公告》正式发布实施。6月28日,两地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宣布ETF互联互通将于7月4日启动。
根据沪深交易所发布实施的配套规则,沪股通、深股通都有明确的调入门槛。上市股票ETF在定期调整考察截止日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方可调入沪股通或深股通。即:
(一)以人民币计价,且最近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二)上市时间满6个月;
(三)跟踪的标的指数发布时间满1年;
(四)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沪深交易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90%,且沪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80%;
(五)跟踪的标的指数或其编制方案符合以下条件:为宽基股票指数的,单一成份股权重不超过30%。为非宽基股票指数的,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1.成份股数量不低于30只,2.单一成份证券权重不超过15%且前5大成份证券权重合计占比不超过60%,3.权重占比合计90%以上的成份股最近1年日均成交金额位于其所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前80%;
(六)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条件。
6月28日,沪、深、港三地交易所推出首批纳入互联互通的合资格标的名单,共有87只产品入围,其中内地投资者通过南向沪港通和南向深港通,分别可买到4只港股ETF,香港投资者通过北向沪深股通,可买到83只A股ETF。
港交所发布北向合资格ETF初始名单
上交所发布南向合资格ETF初始名单
其中,沪股通ETF53只,包括上证50ETF、金融ETF、红利ETF等;深股通ETF共30只,覆盖创业板ETF、沪深300ETF等核心宽基产品,以及生物科技、家电ETF、碳中和ETF等代表性行业主题产品,主要集中在先进制造、数字经济和绿色低碳等领域。港股通ETF共4只,包括盈富基金、恒生中国企业、南方恒生科技、安硕恒生科技等股票ETF。
完善优化互联互通机制
自沪港通和深港通于2014年底和2015年底开通以来,北向和南向累计流入规模已达1.6万亿人民币和2万亿人民币。
开通以来,沪深港通机制持续完善和优化,交易范围不断扩大。2016年沪港通取消总额度限制;2018年北向和南向每日额度扩大3倍;2019年将香港上市同股不同权公司纳入港股通范围;2021年2月,将合资格内地科创板股票和香港上市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纳入沪深港通股票范围。
针对ETF,在启动沪深港通机制之初,机制设定者就已经为互联互通纳入A股和港股两地的ETF产品留下了伏笔,2016年两地交易所达成明确的纳入共识。2021年12月沪深港交易所及中国结算宣布就ETF纳入方案达成共识,时隔6个月后,互联互通扩容进入筹备期,两地ETF也将从“互挂时代”进入“互联互通时代”,也是互联互通机制扩容的又一标志事件。
据悉,两地监管机构在ETF纳入互联互通的准备工作上通力合作。目前,相关业务规则、操作方案及监管安排均已确定,技术系统已准备就绪。
在跨境监管合作、投资者教育合作等安排方面,两地证监会也已达成共识。双方将继续做好ETF纳入互联互通投资者教育和投资知识传播工作,加强执法合作,打击各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或突发事件,维护互联互通正常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悉,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持续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拓展互联互通交易标的,切实加强跨境监管合作,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促进两地市场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南方基金指出,此次ETF纳入沪深港通标的意义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海外投资者进一步投资A股市场,全方位、多层次地促进和分享中国经济的发展成果,从而促进内地ETF行业和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二是有利于丰富境内投资者的跨境投资工具,满足境内投资者日益增长的全球资产配置需求。三是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推动中国资产管理机构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国际化发展进程,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