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柏龙(002776)及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陈伟雄、陈娜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经查,ST柏龙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雄、陈娜娜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进展情况;(二)相关公告关于表决权不可撤销的信息披露前后矛盾,公司未向投资者作出充分解释说明或风险提示;(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ST柏龙及陈伟雄、陈娜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样值得投资者关注的还有ST柏龙索赔案。据公开消息,目前,投资者诉ST柏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获广州市中院受理。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ST柏龙存在的违法事实已经广东证监局确认。因此,在2015年6月10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买入ST柏龙股票,并在2021年3月19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帮助投资者向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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