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导读][第02页][第03页]>>下一页
导读:1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的决定
2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的决定答记者问
3滴滴出行回应处罚决定:诚恳接受,坚决服从
1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的决定
根据网络安全审查结论及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违反《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网信中国)
[01导读][第02页][第03页]>>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