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瀚叶(600226)索赔案取得实质性进展。据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介绍,其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ST瀚叶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获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因定期报告“难产”,ST瀚叶在2020年4月底开始停牌。停牌期间,公司除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外,还曝出大股东实控人非经营性占款、违规担保等事项。因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日起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诸多利空因素影响下,公司股票复牌后连收16个跌停板。
2021年3月25日,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浙江证监局对ST瀚叶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随后,2021年6月,浙江证监局对ST瀚叶及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2月,上交所对ST瀚叶、实控人沈培今及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上述监管措施直指ST瀚叶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是公司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未履行决策程序;三是第二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鉴于ST瀚叶的违规行为,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8年2月12日至2020年6月9日期间买入ST瀚叶股票,并在2020年6月9日收盘时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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