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300008)8月2日发布公告披露,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天海防务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金海运通过虚构相关游乐设施贸易业务,虚增金海运2017年营业收入6144.3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197.89万元,导致天海防务2017年年报虛增利润总额3946.44万元,占天海防务2017年年报利润总额(21728.41万元)的18.16%。此外,天海防务还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情况的违规违法事实。
根据上述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天海防务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据公告显示,在此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后,天海防务和相关责任人均提起了申辩,要求免于行政处罚。不过,上海证监局对天海防务及相关责任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天海防务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相关法律法规中界定的虚假陈述。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律师提示,凡是在2018年4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买入天海防务股票,并在2021年1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律师将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扫码报名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