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002086)日前公告称,公司于8月5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海洋集团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667.3万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本次减持已执行完毕。
截至8月6日,东方海洋集团因与平安银行青岛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所导致的被动减持已全部执行完毕,东方海洋集团合计被动减持2180万股。本次减持后,东方海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4%。
除上述事项外,需要投资者注意的是,ST东洋已两次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处罚。2019年9月,ST东洋因存在未按规定在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个别财务列报项目存在虚假记载等违规情况被证监会处罚。2022年1月,公司再次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其中,针对2019年的行政处罚,投资者起诉ST东洋索赔案已有胜诉判决。该案诉讼时效将于2022年9月到期,留给投资者的时间仅剩下一个多月。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1)在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1月14日期间买入ST东洋,并在2019年1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2)在2019年1月15日至2020年7月30日期间买入ST东洋,并在2020年7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此外,因存在被控股股东东方海洋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与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19年2月18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截至今年7月29日,东方海洋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22691.86万元(未经审计),其中涉及募集资金账户29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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