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晚,据福建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蒋云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蒋云明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组织观念淡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变相收受他人钱款;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银行贷款方面谋取利益,通过让他人为其承担信托产品投资损失的方式,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蒋云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蒋云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从简历看,蒋云明,1965年10月出生,福建福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月至2000年2月,任福建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2000年2月至2009年11月,任福建兴业银行(2003年3月更名为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9年11月至2009年12月,其任兴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9年12月至2016年2月,任兴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6年2月至2022年3月,任兴业银行党委委员、监事长。
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蒋云明任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保留省管企业正职待遇);2022年6月,其被免去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今年3月23日,兴业银行发布公告显示,该行监事会当日收到蒋云明递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调动原因,蒋云明决定辞去兴业银行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离开兴业银行后,56岁的蒋云明调任福建金投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一个月后,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福建金投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蒋云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福建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兴业银行发布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该行第一大股东由福建省财政厅变更为福建金投。
具体说来,兴业银行于3月18日收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兴业银行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批复》,同意福建省财政厅持有的该行普通股股份35.12亿股(占该行总股本的16.91%)按程序无偿划转至福建金投。
目前,福建省财政厅持有兴业银行普通股股份39.15亿股,占该行总股本18.85%;福建金投未持有该行股份。划转完成后,福建省财政厅仍持有该行普通股股份占比 1.94%;福建金投将持有该行股份占比16.91%;从而将成为兴业银行第一大股东。
兴业银行指出,该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触及要约收购。福建金投为福建省财政厅100%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金投在涉及兴业银行权益事项时互为一致行动人,二者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在股权划转完成前后均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