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002086)因存在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与违规担保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2月18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日前,ST东洋针对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再次发布公告。其中,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海洋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22691.86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8.90%,其中涉及募集资金账户29250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需要投资者注意的是,ST东洋已两次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处罚。
其中,针对2019年的行政处罚,投资者起诉ST东洋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决。对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凡是于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1月14日期间买入ST东洋股票,并在2019年1月15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这部分投资者有索赔资格,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征集。刘鹏律师提示,该案诉讼时效将于2022年9月25日到期,适格投资者可抓住最后的机会,积极索赔。
此外,刘鹏律师进一步表示,针对ST东洋第二次被行政处罚涉及的索赔案件,凡是于2019年1月15日至2020年7月30日期间买入ST东洋股票,并在2020年7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同样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征集。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帮助投资者继续向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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