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华联股份(000882)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交所通报批评处分。经查明,华联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存在未及时披露土地被收储事项、业绩预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两项违规行为。
公告显示,2021年10月,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华联股份全资子公司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告知经报请黄岛区人民政府批准,该局将无偿收回面积3436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华联股份未及时对该事项进行临时信息披露;2022年3月8日,政府相关部门按流程完成了不动产权证的公告注销,华联股份亦未对前述信息及时披露。
针对前述土地被收储的事项,华联股份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对相关土地资产确认损失,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影响为2.04亿元,占华联股份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888.11%。华联股份于2022年4月19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由原预计盈利1600万元—2400万元修正为亏损1.5亿元—1.95亿元,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二级市场上,自4月19日起,华联股份股价连续六个交易日下跌,跌幅达33.86%。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收到决定书后两个交易日予以披露。
对此,吴立骏律师认为,初步暂定在2021年10月9日至2022年4月18日期间买入华联股份,并在2022年4月18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申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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