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偷懒不愿外出,竟请保姆代做核酸;保姆担心被发现,在核酸检测点玩起了“变装秀”,最终被发现,双双被处罚。
警方发现,少数市民置自身健康与公共利益于不顾,委托他人代做核酸检测,既损人害己,又危害本市防疫大局。对此,上海警方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严查严处,9月以来,已行政处罚80余人,刑事立案2人。
保姆代雇主做核酸,被当场识破
9月14日上午,普陀公安分局白丽路派出所接到辖区一核酸采样点工作人员的报警电话,怀疑有一女子以不同的身份在窗口登记做了两次核酸采样。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据工作人员反映,当日上午,有一中年女子连续排队后在窗口做了两次核酸采样,而且其中一次还特地穿了件雨披。
民警通过现场走访,很快发现居住在该小区的住家保姆胡某有为雇主陈某代做核酸采样的嫌疑,随即传唤胡某及其雇主陈某至派出所配合调查。
到所后,民警经过向两人询问了解到,当日陈某不想去现场做核酸检测,于是请保姆胡某帮忙代做核酸,并将自己的核酸码通过手机微信发给了胡某。考虑到陈某是自己的雇主,胡某只得铤而走险答应陈某的要求。由于担心自己代做核酸被发现,胡某在做完自己的核酸后,还自作聪明地跑出核酸亭,披上随身携带的雨披,在“变装”之后再次进入核酸亭排队,企图蒙混过关。殊不知,其行为很快被现场工作人员识破并报警。
目前,陈某、胡某因扰乱核酸检测秩序的违法行为被普陀警方分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两人对代做核酸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目前尚未发现“代做核酸牟利”行为
上海警方依托新型现代警务机制,强化线索研判,对涉嫌存在代做核酸等违法行为的人员及时开展调查核处,坚决维护本市核酸检测正常秩序。从警方查处的案件看,代做核酸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少数市民求方便、图省事,将身份信息(如核酸码、身份证件等)提供给他人,委托他人以自己身份代为核酸检测。
9月23日,松江警方依法查处了代做核酸的违法人员花某、董某。经查,花某因嫌做核酸麻烦,为了方便进出公司,便将自己的核酸码发给了同事董某代做核酸。目前,花某、董某已被松江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是部分公司员工、务工人员因从外地返沪或工作繁忙,错过或忘记核酸检测,为了不耽误日常工作出行,委托同事朋友以自己身份代为核酸检测。
9月25日,韩某从外地返沪,在机场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的核酸证明到达上海后会过期,于是联系在核酸检测点工作的男友陆某,要求对方帮助代做核酸。面对女友的请求,陆某虽然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但还是利用工作之便,用韩某的核酸码登记后,采集自己的口腔拭子做了检测。目前,陆某和韩某已被长宁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而陆某也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
三是个别社区工作者、核酸采样工作人员、医护人员以及核酸检测人员,利用工作便利,主动替家人朋友或他人代做核酸。
本市某核酸检测公司员工陈某等4人约定,如果谁没空做核酸,就将核酸码发给当天上班的人,由该人在对核酸采样样本进行检测时,将该核酸码信息录入,但实际上没有真正采样,以此达到代做核酸并刷新核酸检测时间的目的。9月15日,陈某等4人被奉贤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被公司辞退,警方同时责令该公司进行内部整顿。
警方还接到过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社交网络上发布“有偿代做核酸”的信息。经核查,截止目前暂未发现“代做牟利”的真实行为,均为朋友之间开玩笑。警方将持续关注,第一时间开展核查打击。
主动配合核酸检测是市民应尽义务
核酸检测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通过人群核酸检测,可以尽早发现病例,尤其是无症状感染者,查明并锁定风险区域和重点人群,及时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阻断疫情扩散。
配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是每位市民应尽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第1款、《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第7条、《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9条第2款,均强调任何人都应当协助、配合政府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组织开展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接受传染病控制措施,避免造成传染病传播。其中,按照疾控部门要求接受核酸检测,就是市民群众应当配合开展的一项重要防疫措施。
上海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请严格按照防疫规定认真落实核酸检测要求,严禁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代做核酸,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核酸检测机构、医院、社区要加强对核酸采样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便利从事代做核酸等违法行为,同时引导采样工作人员强化对检测人员的身份核实,在工作中发现代做核酸相关情况,要及时劝阻并第一时间向警方举报。
相关企业单位、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好防疫举措,特别是要承担起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提醒和监督力度,督促从业人员落实好相应频率的核酸检测,避免出现从业人员代做核酸、伪造核酸检测证明等违法行为。
广大市民应牢记防疫责任,积极配合防疫政策,主动按时参与核酸筛查,共同构筑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防控共同体,一起守护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