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晚间,ST三盛(300282)公告称,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林荣滨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随后,深交所迅速下发关注函,要求核实说明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及事项,是否涉及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公司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深交所还要求核实说明立案调查事项对公司控制权变更及违规担保事项解决的影响。
除了上述事项外,深交所关注函还提及了其他问题,要求ST三盛进行说明,包括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份转让、权益变动和拟现金购买资产等相关事项。
深交所关注函中所提到的违规担保事项,曝光于今年4月27日。彼时,ST三盛公告称,公司对银行存款等情况自查,发现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或指定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但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公告日,公司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余额合计9.1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08%。
10月24日,ST三盛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共计10亿元定期存单先后解除质押,担保责任及风险全部解除。本次违规担保未对公司造成经济上的实质损失。
鉴于公司已被立案调查,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0年12月23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三盛,并在2022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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