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处获悉,投资者诉ST柏龙(002776)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最新进展,部分投资者诉讼已陆续开庭审理。
2022年4月19日,ST柏龙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分别作出行政处罚。然而就在一个月后的5月31日,因涉嫌未按时披露年报,公司再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9月30日,公司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当事人收到了《结案通知书》。
结合证监会认定的违规事实,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ST柏龙的信息违规披露问题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投资者可及时索赔登记,要求公司赔偿损失。ST柏龙索赔案区间为,于2015年6月10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买入ST柏龙股票,并在2021年3月19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ST柏龙因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公司违规担保事项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存在无法及时追偿被划扣资金及解除担保责任的风险。
截至11月8日,上述违规担保余额为4.7亿元,其中4.1亿元由于履行担保责任已被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划扣,剩余6000万元目前被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冻结。ST柏龙与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的“质押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最新进展为一审判决,二审仍在上诉过程中。
另据企查查显示,ST柏龙近日又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约为7045.83万元,执行法院为普宁市人民法院。目前,公司存在数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约为4.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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