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盘后,ST中利(002309)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王柏兴于当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立案。对此,ST中利在公告中称,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已规划的事项正常推进。同时,也不会对公司控制权造成影响。
对于ST中利被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并未在上述公告中披露,需等待证监会后续的调查。但鉴于证监会已对其立案调查,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4月26日之间买入ST中利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上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预征集,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29日,公司股票简称由“中利集团”变更为“ST中利”。其原因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87690万元,较2021年度期末余额已归还223.3493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虽提出解决方案但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归还等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另据财务数据显示,ST中利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69.03亿元,同比减少14.09%;归母净利润亏损1.98亿元,同比亏损幅度扩大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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