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盘后,*ST未来(600532)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关联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关联交易,财务报表货币资金存在虚假记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情况。
据公告显示,*ST未来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6亿元;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11.00亿元;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16.01亿元;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17.45亿元。2022年4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披露2020年末虚增货币资金6亿元。2022年6月30日,公司又一次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湖调整的公告》,披露案涉货币资金虚假记载情况,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和追湖调整。
此外,2022年4月29日,*ST未来已完成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长俞倪荣提议不接受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并同意年度报告披露延期,公司董事郭伟亮、卢奋奇对此表示同意。董事会共5名董事,3名董事同意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以致于公司未在《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即不晚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直至2022年6月30日才披露。
根据此次涉案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上海证监局拟对*ST未来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俞倪荣给予警告,合计处以425万元罚款;其余相关责任人合计处以420万元罚款。
鉴于*ST未来已收到“预罚单”,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建议此前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及时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凡是于2016年8月18日至2018年4月13日期间买入*ST未来股票,并在2018年4月14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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