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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TMT频道11月29日讯,京东方发布公告称,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其已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22〕21 号)。
公告称,国资委原则同意京东方认购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全部向特定对象发行3.72亿股股份并取得华灿光电控股权的整体方案。发行完成后,京东方持有华灿光电3.72亿股,占总股本的23.08%,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为准。自批复之日起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认购发行股票数量和比例作相应调整。
公告提示称,本次认购华灿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以及其他行政批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