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2 月 5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澳门特区第 13/2022 号法律《修改第 5/2011 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12 月 5 日正式生效。该法律明确,澳门特区禁止制造、分销、销售、进口和出口电子烟及供口服或鼻吸的烟草制品,包括禁止携带该等产品出境和入境澳门特区等。
IT之家获悉,违法者将被处 4000 澳门元(约合人民币 3480 元)罚款,如私人实体或烟草业违法将被科处 2 万澳门元(约合人民币 17398 元)至 20 万澳门元(约合人民币 173986 元)。
除加强立法和执法工作外,澳门特区政府也将持续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工作,以增强青少年拒绝使用烟草及电子烟等新兴制品的能力。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于 10 月 1 日起实施,下架所有水果味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