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9日,ST新研(300159)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由证监会调查完毕并出具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监管部门关于此事的正式处罚决定。
据告知书显示,因ST新研收购明日宇航,2015年11月1日起,公司将明日宇航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明日宇航在2015年度至2019年度期间,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方式实施财务造假,导致ST新研在上述时间段内虚增营业收入约为33.5亿元,相关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证监会拟决定对ST新研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明日宇航董事长韩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拟被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其中,因当事人韩华、时任明日宇航财务总监匡理鹏、时任明日宇航副总经理张舜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韩华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匡理鹏、张舜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该案件索赔区间可明确为,于2016年4月19日至2021年11月8日期间买入ST新研股票,并在2021年11月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征集。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帮助投资者向公司追偿。
值得一提的是,ST新研于2022年12月20日发布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据公告显示,鉴于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考虑、广泛了解、审慎决策,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拟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期限为一年。原审计机构亚太所于2021年审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2021年度,亚太所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此,刘鹏律师表示,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投资者索赔产生任何影响。考虑到投资者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建议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诉讼索赔从而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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