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交所向光智科技(300489,原“中飞股份”)下发监管函。
据监管函披露,2022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重新测试了生产费用对各类存货和成本结转的影响金额,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调减公司2021年年度净利润643.63万元,变动幅度达60.38%。深交所认定,公司的前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此前,光智科技因存在公司实控人资金占用事项被深交所给予了通报批评的处分。
2021年1月11日,光智科技自查发现,自2020年6月4日起,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通过以下方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发生关联交易:
1、安徽光智的自有资金多次以预付采购款等形式通过中间服务商间接支付给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由关联企业采购设备及工程材料;2、安徽光智的自有资金多次通过中间服务商支付给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用于采购原材料;3、上述两项有部分资金流转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实控人控制的关联企业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为8.31亿元。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若因光智科技相关违规行为而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提起诉讼索赔。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光智科技的索赔条件为,凡于2020年6月4日至2021年1月10日期间买入光智科技股票,并在2021年1月1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光智科技于12月6日披露,鉴于发行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实际情况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与实控人朱世会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这也是光智科技第二次非公开发行无果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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