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托管业务范围和托管职责

观点
2022
12/30
00:32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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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为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

银保监会指出,近年来,商业银行为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管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等提供托管服务,业务规模稳步扩大、服务种类不断增多、创新活动日趋活跃,有效满足了资产保管、产品核算、资产估值等方面的多样化需求。

同时,我国金融投资业务和托管市场进一步发展成熟,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出更高要求和新的需求。

银保监会在总结国内实践和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形成了《办法》。在现有监管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对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明确基本规则、强化底线要求,细化重点环节的管理标准,促进商业银行秉持诚实守信的法律契约精神,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和制度建设,提升托管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业务透明度,有效管控业务风险,依法维护财产权利,实现托管业务高质量发展。《办法》注重与各相关领域的现行托管规则保持衔接,共同形成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监管合力。

《办法》共六章48条,包括总则、基本要求、业务范围与托管职责、管理要求、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明确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相关概念和基本原则。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第三方,为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及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资金等提供财产保管及相关服务的行为,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独立审慎、风险隔离原则,保障托管财产的独立性。

二是明确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应持续符合的基本要求。三是明确托管业务范围和托管职责。要求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是否能够实际控制,将托管产品财产分为可托管资产和其他资产,根据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适合的托管服务和其他服务,并应通过托管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等。

四是提出托管业务管理要求。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托管业务治理架构,并从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业务独立性、授权控制、业务准入、宣传营销、数据保护等方面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五是进一步强化持续监管措施、监管处罚、数据报送和自律管理等相关安排。

《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应当持续符合相关基本要求,确保经营战略、管理能力、组织架构、专业素质、资源保障能够有效满足托管业务管理和相关风险管控需要。主要包括:银行自身经营稳健审慎,风险指标符合监管规定。具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制定完备的托管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

此外,设有托管业务专营部门,配备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核算、监督等核心业务岗位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从业经验。具备保管资产的条件,能够保障托管资产的完整性与独立性。具有满足营业需要的固定场所和健全系统,配备安全监控和防范设施。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做好《办法》修订完善和发布实施工作,持续督促商业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托管业务规范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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