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ST星源(000005)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至此,ST星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审理终结。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建议,因ST星源信披违规而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及时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凡是于2018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星源股票,并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律师将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经查明,世纪星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公司未依法披露重大仲裁及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等相关信息。2016年12月,前海东方委托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向创意星源发放了3.5亿元委托贷款,ST星源作为保证人为创意星源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创意星源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2019年9月8日,前海东方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创意星源偿还贷款本金及应付利息等合计金额3.87亿元,并请求保证人ST星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10月25日,ST星源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通知》及《仲裁申请书》。该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49%。
11月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及冻结ST星源账面价值合计7.43亿元资产。被查封、冻结资产账面价值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7.05%。
二是ST星源未依法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相关信息。2017年至2019年度,公司累计为丁芃及关联方春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提供多笔担保,经查,上述资金大部分用于公司使用或归还公司欠款。而ST星源也未在2017年至2019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担保事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对公司及丁芃、郑列列等8名相关董监高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总计573万元的罚款。
业绩方面,据财报显示,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约为1.74亿元,同比减少40.31%;归母净利润1007万元,同比减少9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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