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宁波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吴学文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由宁波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2年至2022年,吴学文利用担任中信银行贵阳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风险总监、副行长,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授信审批、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吴学文作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学文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查阅公开资料发现,去年8月,中纪委网站公布吴学文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今年1月,吴学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彼时,中纪委消息指出,吴学文身为长期从事金融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不珍惜组织的教育培养和提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和宴请,套取费用搞不正当利益输送。
此外,吴学文破坏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政绩观扭曲,规则意识淡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特定关系人大肆谋取利益,通过金融产品投资和其他交易形式掩盖权钱交易实质,收受巨额财物;突破道德底线,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是“两面人”和隐性腐败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