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002569)日前公告称,公司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的相关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其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自2022年11月11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后,ST步森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此前,ST步森已分别于2022年12月13日、2023年1月18日发布了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鉴于公司已被立案,受损投资者或可发起索赔,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投资者诉ST步森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目前有三个索赔区间:
(1)凡于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6月4日期间买入ST步森股票,并在2018年6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凡于2017年9月10日至2019年8月27日期间买入ST步森股票,并在2019年8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3)凡于2019年9月12日至2021年12月3日期间买入ST步森股票,并在2021年12月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满足上述任一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在最近这份风险提示公告中,ST步森还表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过,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ST步森报告期内或由盈转亏,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亏损1.55亿元。其解释:“业绩变动主要系因受宏观经济环境及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订单减少,导致本年收入规模较去年同期下降3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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