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300301)与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的“恩怨情仇”并未结束。
因公司未及时披露与康铭盛签署的《应收款保证协议》,*ST长方2月23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相关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今年2月初的数份公告,将市场的目光引向*ST长方曾经的“现金奶牛”——早在2014年即收购而来的康铭盛。公告中,上市公司自曝的细节令人咋舌:康铭盛涉嫌阻碍监管部门执法;*ST长方指出康铭盛原管理团队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公安部门于去年11月在康铭盛江西子公司的厂区内发现一处长9米、深5米的大坑,起获多达377箱的会计原始凭证资料。
康铭盛的种种违规行为终酿苦果。2月6日晚间,证监会决定对康铭盛公司立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资本市场中子公司失控案例屡见不鲜,类似*ST长方子公司失控致上市公司信披违规的案例已发生多起,如亚太药业、海伦哲、聚力文化、中信国安等。”
在赵敬国律师看来,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混乱造成的损失,不应由投资者买单,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违规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凡在2022年4月30日收盘时持有*ST长方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索赔。
内斗闹剧也将*ST长方拖入巨亏甚至面临退市的泥潭。今年1月30日,*ST长方发布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营归母净利润亏损1.6亿元到2.3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亏损1.8亿元到2.5亿元。
此外,由于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情形,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今年2月14日,*ST长方再度公告提示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并列举了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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