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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要内容。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通过改革,加快形成更加科学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体系,推动独立董事权责更加匹配、职能更加优化、监督更加有力、选任管理更加科学,更好发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监督体系、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意见》确定了八方面的改革任务,包括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等。其中,在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方面,明确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强化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不配合、阻挠独立董事履职的监督管理,鼓励上市公司为独立董事投保董事责任保险。
短短数年,董责险产品从“不温不火”到持续“走红”,已掀起上市公司购买热潮。新《证券法》的实施,以及其中确立的“中国式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大幅提高了A股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群体面临的诉讼风险,而瑞幸咖啡、康美药业等案件的司法实践,更是好好给市场“上了一课”。上市公司涉诉风险上升,董监高履职风险增加,除根本性制度改革以外,通过董责险转嫁风险敞口是国内外市场解决上述问题的通行做法。
《中国上市公司董责险市场报告(2023)》显示,数据显示,最近三年,购买董责险的上市公司数量快速增长。根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至2022年,在上交所、深交所等公开平台披露购买董责险计划的上市公司数量分别为119家、248家、337家,增幅分别为205%、108%、36%。
在2022年购买董责险的上市公司中,民企占据多数,比例高达78%,中外合资(含港澳台与境内合资)占比10%,国企占比5%,外商投资(包括港澳台投资)占比7%。这与2020年之前国企与外资企业是购买董责险的主力军情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院长王绪瑾在接受蓝鲸保险采访时曾表示,民营企业投保比例相对较高,可能基于两类原因,“一方面,民营企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另一方面,相对于国企,部分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经营风险会更大一些,购买董责险,是有效转移风险的重要手段”。
今年4月10日,主板注册制首批10家企业正式上市,标志着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这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对此,业内也普遍认为,上市公司责任风险的上升,将激发其对董责险的投保需求。
某大型财险公司董责险业务人士向蓝鲸保险介绍称,受早期费率低基数以及风险敞口变大等因素影响,董责险费率、投保率、出现率近年来都处于上升通道。考虑到未来证券集体诉讼会大幅推高证券民事赔偿金额,建议上市公司应考虑购买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保单限额。
根据蓝鲸保险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14日,今年已有82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将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从保费空间来看,据光大证券非银团队测算,我国董责险若能在2030年达到85%的覆盖率水平,则2021年至2030年董责险保费共计可收入76.2亿元。(蓝鲸保险 李丹萍 lidanping@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