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公司卓锦股份(688701)于4月28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间买入卓锦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10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经查明,卓锦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万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卓锦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到300万元不等的金额。以上罚款合计800万元。
从卓锦股份2022年的财务报表来看,公司盈利能力整体表现不太乐观,其中销售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均同比亏损幅度扩大。此外,据卓锦股份2023年一季度财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总收入约6587.93万元,同比下降6.75%,归母净利润约-1182.15万元,上年同期归母净利润约-224.42万元。
基于卓锦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浙江证监局预处罚,律师提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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