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9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北京金融街15号正式揭牌。
据财新网、北京商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刚刚卸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的王江现身揭牌仪式,并以中央金融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这一身份出席上述活动。就在两天前,光大集团官宣王江不再担任党委书记,另有任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正式亮相意味着运行了5年的银保监会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受访专家向蓝鲸财经表示,本次金融监管体系改革之后,具有中国特色的“双峰”监管进一步显露端倪,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监管,有助于减少监管空白和监管交叉,落实好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
曾在建行任职17年
王江履历颇为丰富,早年曾于金融类高校任教,后在建设银行先后任职17年,期间还曾出任副省长,分管过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等方面工作。
简历显示,王江1984年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毕业后留校任教。1999年,其毕业于厦门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研究员职称。
1999年开始,王江加入建设银行,开启了多年的建行工作生涯。1999年6月至2000年9月,其任建行山东省分行信贷风险管理处副处长;2000年9月至2002年10月任建行山东省德州市分行行长;2002年10月至2015年3月先后任建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湖北省分行行长、上海市分行行长。
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其调任交通银行副行长。2017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江苏省副省长,分管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科学、国有资产管理、金融方面工作。
2019年年底,王江回归金融圈。2019年12月至2021年2月,其任中国银行行长;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任中国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之后其又回归建行,2021年2月至2022年3月出任建行行长、建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等职。
2022年3月起,王江出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校名誉校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其自2022年3月起任光大银行党委书记,同年5月,光大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同意选举王江为光大银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2023年5月16日,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王江不再担任光大集团党委书记,另有任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牌
5月18日上午9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北京金融街15号正式亮相。同时,运行了5年的银保监会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以及国家金监总局党委书记李云泽、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出席揭牌仪式。
与此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也正式启用。原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首页已更新,目前域名仍沿用www.cbirc.gov.cn。
至此,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从“一行两会”迈入“一行-总局一会”新格局。
国家金监总局党委书记李云泽在揭牌仪式上表示,将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将全力以赴,履职尽责,全面落实服务实体经济、管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努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大力推进央地监管结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担当负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筑牢守卫国家金融安全的钢铁长城。
就在5月17日晚间20点48分,银保监会微信公众号消息显示,公众号“中国银保监会”已更改名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备受关注的内容。根据改革方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5月10日下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迎来了首任党委书记李云泽。
3月28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2023年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保监会)部门预算》,这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首次公开发文。
文件中披露,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预计派出银行机构检查组2000个,检查银行机构约2500家次;预计派出非银行机构检查组约800个,检查非银行机构约800家次;预计督导案件约23个、监管督查案件约40个。
“双峰”监管模式或将开启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正式挂牌标志着这一轮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向蓝鲸财经指出,在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日渐清晰、金融创新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如何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成为一项重大课题。
其表示,我国金融业经过一段时期的高速发展,产生和积累了一定的金融风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发展和稳定。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强调“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究其原因,问题之一在于我国分业监管体系与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不相适应,金融监管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协调不够。
董希淼认为,本次金融监管体系改革之后,具有中国特色的“双峰”监管进一步显露端倪——人民银行主要负责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监管;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和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证监会资本市场监管,增加企业债券发行审核等职责。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监管,有助于减少监管空白和监管交叉,落实好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剥离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责,完善分支机构改革,有助于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而证监会专门负责直接融资领域的监管,体现我国对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升直接融资比例的重视。从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看,地方政府设立地方监管机构将来只负责监管职责,不再承担金融发展、招商引资等非核心工作,有助于解决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既要监管又要发展的角色冲突。”其补充。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指出,揭牌之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正式运营,这样的机构设置,让职责更加明确,监管责任更加突出,且本轮将事业编制改为行政编制,未来这些部门更加倾向公平性,合规性考虑。能够给金融系统带来更加清晰透彻的监管环境。从而提升我国金融领域的治理能力,完善了我国金融领域的治理体系。
董希淼认为,下一步,还应加快推进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厘清中央金融委员会、金融工委与“一行一局一会”的关系,努力实现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此外,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应根据新变化、新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推进地方派出机构改革。同时,以此为契机,推动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更好地防范化解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
“金融监管权的正当性来源于法律授权。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还应进一步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推动修改《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对存量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使监管规则更具适用性、有效性;加强对薄弱环节和新兴领域的研究和立法,及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填补监管空白,补齐监管短板。”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