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众思壮(002383)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相较于此前的事先告知书,本次处罚内容并未变动,至此,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合众思壮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等方式,导致2017年至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15.81亿元,累计虚增成本11.78亿元,虚减财务费用1.1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21亿元。
相关责任人在听证会上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辩解,但证监会均不予认可。针对合众思壮连续四年财务造假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最终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郭信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袁学林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侯红梅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金额达1250万元。
鉴于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凡于2018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间买入合众思壮股票,并在2022年5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据公开消息显示,北京金融法院已立案受理投资者诉合众思壮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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