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用了24万块钱,就冻结了万达1287个亿。”7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再发视频《从“两万之争”保全财产险看上市公司为董监高买责任险的荒唐》。
刘纪鹏在视频中表示,法院冻结的大连万达商管19.8亿元股权,是按照注册资本1块钱1股查封的,查封前并不知道这背后代表着1287亿元。
一般来说,万科要查封19.8亿元,需要做财产保全的担保,其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明确,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30%。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30%,所以说万科进行担保,只需要就这19.8亿元提供30%的担保,也就是6亿元左右。
不过,刘纪鹏表示,法院在关于冻结万达财产的民事裁定书上有这样一条,万科是通过阳光财产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了保险,那么担保费又是多少呢?
在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的保单上,对于诉讼保全的责任险保额是1.64亿元,收保费6.6万元,据此测算保险费率是万分之四。所以以此推论,万科的6亿元担保如果让保险公司出,便只需要24万元。
刘纪鹏以此案例联想到股市一个“不可思议”的险种——董监高责任险,其表示,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事关中国股市能不能重建估值体系,希望把这些模糊不清的问题一一解决,从系统性的角度考虑,为中国股市的振兴做贡献。
图片来源:刘纪鹏微博视频号
回到“两万之争”,今年6月5日,万达集团新增两则股权冻结信息,股权被执行标的企业均为旗下大连万达商管,被冻结股权数额合计约19.8亿元,冻结原因是财产保全,冻结期限为3年。
申请执行冻结的,正是万达曾经的合作伙伴万科。6月8日,万达在官网发布声明:万达地产集团和某企业在一大型项目有合作,至今双方仍存在约10余亿元财务纠纷。2018年万达商管引入投资人时,万达商管45.27亿股权当时估值就已经2430亿元,此估值为公开信息。此次冻结万达商管19亿股权,大幅超过双方财务纠纷金额。万达表示正通过法律途径申诉,有信心维护万达集团正当权益。
2019年,万达和万科合作开发长春影视城项目,由万科集团下属子公司海南万骏于2019年9月和2020年6月先后两次向万达子公司万达地产支付了合作款共50亿元。2021年6月,万科提前终止合作,由此引起了相关争议。
双方的相关争议点在于,万科坚持按照原协议的合作条款,要求万达再支付本金、利息和罚息13.8亿元。而万达则认为,50亿元本金使用了两年半,已经全部归还,并支付了2.4亿元收益,之所以没按合同约定的利息支付,是因为万达单独承担了大约100亿元左右的基础设施配套投资,此外万科享受了16.3亿元万达为其付出的土地成本优惠。如果再支付13.8亿元,那两年半万科的收益将达到32.5亿元,投资回报率高达65%,因此万达不认同再支付给万科13.8亿元。
没有谈拢之后,万科向法院申请对万达集团公司的资产进行诉前保全,直接冻结了大连万达商管19.8亿元股权。
7月9日,刘纪鹏就万达与万科的纠纷做了一期视频,对超额查封、偿债能力认定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专业解读,意在表达法院应该以什么标准处理股权类资产的查封。
此番对“两万之争”的言论,一时引起轩然大波。7月16日,刘纪鹏再发视频《从万科股改到万达上市——跟郁亮说几句心里话》,再次发表看法。
刘纪鹏指出,万达商管被冻结的19.8亿元股权背后是1287亿元净资产,也是整个万达近1/3的净资产。从万科来说,坚持合同的严肃性无可厚非。从万达来说,没有严格执行合同的条款是有些理亏,但考虑到这三年较差的经济环境,政府对土地开发政策的调整都是双方合作前未曾预料的。同时万科对万达上述理由也应予以考虑,如果双方的战略合作,互相信任,互让一步,很容易解决。
今年6月底,珠海万达商管四度提交上市申请,能否在今年年底之前顺利上市,成为悬在万达头上的一把利剑。按照此前的上市协议,如果今年底不能顺利上市,就要向战略投资者们支付大约300亿元的股权回购款。
为此,万达一直在努力自救。
7月19日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万达集团官网第一时间表态,坚决拥护并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扩大就业,促进消费,为国家发展贡献全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