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针对三方《意见稿》对使用时长、分年龄段管理、下载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期实现软硬件联动,进一步提升模式效能。
为了进一步帮助未成年人减少网络沉迷和不良信息影响,国家网信办8月2日发布了关于《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覆盖范围由App扩大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把青少年模式升级为未成年人模式。针对三方《意见稿》对使用时长、分年龄段管理、下载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期实现软硬件联动,进一步提升模式效能。
《意见稿》进行了总分总的要求,通用规范包括三方联动、便捷使用、分龄原则。
具体到三方联动,《意见稿》提出未成年人模式应具备自动切换功能。在移动智能终端一键启动未成年人模式后,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自动切换到未成年人模式界面;未成年人模式应支持家长或未成年人用户通过账号在多移动智能终端进行统一设置;三方之间应提供必要接口和数据共享,满足未成年人防沉迷提醒、家长监督管理等功能。
分龄原则具体是指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提供信息和服务,分龄化设计根据以下5个年龄区间划分:不满3周岁、3周岁以上不满8周岁、8周岁以上不满12周岁、12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在对三方的具体要求中也都包括了分龄管理。对移动智能终端而言,面向不满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应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40分钟,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对不满3周岁用户推荐儿歌、启蒙教育等亲子陪伴类节目内容,建议以音频为主,对3周岁以上不满8周岁的用户推荐启蒙教育、兴趣素养、通识教育等节目内容。
面向8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智能终端应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1小时,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
在这一年龄段,《意见稿》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更具体,应对8周岁以上不满12周岁的用户推荐通识教育、知识科普、生活技能、具有正向引导意义的娱乐性内容和适合本年龄段认知能力的新闻资讯等。对12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用户,应推荐通识教育、学科教育、知识科普、生活技能、具有正向引导意义的娱乐性内容和适合本年龄段认知能力的新闻资讯等。
对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服务平台而言,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户下载、安装未成年人专区中的应用程序时,需经家长同意;家长具备一定的豁免权力,允许未成年人下载未成年人专区以外的应用程序。12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户可自行下载、安装未成年人专区中的应用程序,家长具备一定的豁免权力,允许未成年人下载未成年人专区以外的应用程序。
在面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智能终端应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2小时,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推荐适合本年龄段认知能力、健康向上的信息内容。
在家长管理方面,《意见稿》也分别针对移动智能终端、信息服务内容、应用程序使用作出了要求。“可以看出,分龄管理是对三方的共同要求,但是《意见稿》针对终端、应用、分发平台又进行了细化,这让三方的可操作性更强”,比达分析师李锦清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通用规范之外,《意见稿》也对三方提出了差异化的要求,比如对移动智能终端的防绕过要求,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出的内容安全、功能限制、社交管理要求,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服务平台提出了未成年人专区建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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