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公告,对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西潞城农商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证监会调查,2022年3月25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仁东控股”,002647. SZ)发布公告,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部分高管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山西潞城农商行作为仁东控股持股5%以上的股东,于2022年5月1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交易金额203.4万元。
山西潞城农商行在仁东控股受到行政处罚后未满6个月的期间实施上述股份减持,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山西潞城农商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山西潞城农商行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今年5月13日,仁东控股(002647.SZ)也发布简式权益变动公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收到山西潞城农商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西潞城农商行于2022年5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此次权益变动前,山西潞城农商行持有公司股份2819.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此次权益变动后,山西潞城农商行持有公司股份2789.78万,占公司总股本的4.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022年,仁东控股及公司三名高管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因前实控人霍东为仁东控股向兴业银行借款履行担保责任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霍东及其配偶赵佳于2021年8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仁东控股与山西潞城农商行上一次一起进入人们视野的,正是在2020年,山西潞城农商行15亿信托违约牵出德御系,隐秘关联交易埋下隐患。
山西潞城农商行此前认购了大业信托设立的"大业信托·盛鑫 17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认购金额15亿;资管计划的实际投向为晋中市榆糧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认购之时,山西潞城农商行提供了仁东控股出具的《担保函》,《担保函》显示仁东控股为上述资管计划的投资本金15亿、年化 8.5%的投资收益等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现该信托合同到期,榆糧粮油未能偿还贷款本息,山西潞城农商发起诉讼,涉案金额为16.64亿元,尚未审理完结。
该笔涉案金额也在年报中被算进了仁东控股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一栏中。
彼时,潞城农商行上诉的被告人之一的天津和柚是仁东控股的第二大股东,持有仁东控股10.03%的股份。天津和柚的实际控制人是郝江波,郝江波旗下还有一家其持股99%的和柚实业有限公司,和柚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为曹福林。而榆糧粮油的控股股东为德天御,德天御的法定代表人也是曹福林。
和柚实业是潞城农商行的前十大股东之一,这也就意味着这笔15亿的信托案担保方仁东控股、借款方榆糧粮油、贷款银行潞城农商行存在关联关系。
从潞城农商行牵扯出来的15亿信托案可以看到,德御系一方面通过参股潞城农商行,成为其大股东,从而操纵其认购了自己旗下另一家公司的一款15亿元的信托计划,同时还利用旗下公司及其他上市公司进行担保。
仁东控股前身为宏磊股份,于2011年上市;此后,“德御系”通过掌门人配偶郝江波入局,在2016年进行资产重组,控股股东变更为和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剥离铜加工产业、注入合利金融,主营业务在次年转型为第三方支付、保理、供应链管理等,上市公司更名民盛金科。
此前,仁东控股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操纵股价被立案调查,并一度被称为“妖股”。蓝鲸财经此前发布《仁东控股股价操纵案露出端倪,原“牛散”股东拟面临五百万罚款,2020年亏3亿第三方支付合利宝占半数营收》披露,德御系掌门人田文军曾因操纵仁东控股被罚200万元。
根据主营业务划分,仁东控股主要分属于第三方支付行业。仁东控股全资控股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合利金融”),合利金融又控制着第三方支付平台合利宝的运营主体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合利金融2022年实现营收16.07亿元,实现营业利润5851.8万元,录得净利润4759.53万元。合利金融控股的合利宝支付为第三方支付牌照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