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着重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制度进行完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涉外民事案件审判质效,更好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更好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同时,此次法律修改也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对民事诉讼领域的其他有关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
据央视新闻此前报道,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二审稿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着重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审稿主要修改包括:完善涉外案件地域管辖的相关规定;妥善协调管辖权冲突问题,完善相关规定;完善涉外案件送达的规定;完善外国法院管辖权的认定标准;增加与外国国家豁免法衔接的规定。
例如,草案二审稿提出,当事人之间的同一纠纷,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一方当事人既向外国法院起诉,又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有管辖权的,可以受理。当事人订立排他性管辖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且不违反本法对专属管辖的规定,不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