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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晚间,旭辉控股集团(00884.HK)和旭辉永升服务(01995.HK)先后发布公告称,公司已达成复牌指引要求,向联交所申请于2023年9月27日上午九时起恢复股票买卖。
此前,因一封匿名信函,旭辉集团和旭辉永升服务叫停了原计划于今年3月31日和3月30日发布的2022年业绩报告,并宣布股票停牌。3月31日晚间,旭辉控股集团和旭辉永升服务先后发布公告称,3月27日,审核委员会收到公司前任核数师德勤发出的信函,称德勤收到一封匿名信函,指控如下三点:
旭辉控股作为受益人占用了旭辉永升服务名下现金及银行结余人民币18亿元,为自身提供资金以支持流动性;在18亿元中,旭辉控股通过与旭辉永升服务进行交易的方式构建资金往来,前述交易包括出售车位以换取旭辉永升服务支付按金,以及间接向旭辉永升服务出售其私募基金,而这些私募投资的实质存疑;前述交易没有获得适当批准。
公告称,尽管公司管理层认为该信函含糊及不准确,为审慎起见,旭辉启动了额外程序以核查和确认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和商业理据,并委聘独立法律顾问,就匿名信函及存疑交易进行独立调查。
历时近6个月后,旭辉集团和旭辉永升服务公布了最终的独立调查结果。
调查报告指出,旭辉永升服务自2019年起便为旭辉控股的部分物业开发项目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用于销售旭辉控股开发项目的未售物业及车位,2022财年亦订有多份协议,旭辉控股据此向旭辉永升服务收取按金。
审核委员会认为,旭辉销售代理交易及独立销售代理交易是在集团的日常业务中进行,根据相关交易收取按金(代价)具备合理的商业理据,按金整体上于相关协议日期或之后收取,且此前相关交易已整体上按照集团内部审批程序获得批准。
审核委员会给出的意见是:对公司管理层此前“相关交易具备充分的商业实质及业务理据”的主张真实性不存疑,亦无建议展开进一步调查。
旭辉集团和旭辉永升服务董事会认为,该等指控并无对公司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以及毋须就该等指控采取任何补救行动。
考虑到德勤信函、匿名电邮以及报告,核数师亦与旭辉集团管理层进行单独访谈,并对旭辉销售代理交易及独立销售代理交易进行实地视察、审查账簿及文件以及抽查产权转让记录,要求提供旭辉出售基金于出售日期的收款证明,作为其审计程序的一部分。
在完成上述调查之外,旭辉控股集团还同步刊发了2022年、2023年上半年财报。其中,2022年全年,旭辉控股实现合同销售1240亿元,营业收入474.4亿元,股东权益应占亏损净额约130.49亿元。
截至今年6月末,旭辉集团实现合同销售金额419.4亿元,同比减少33.6%;营业收入约313.19亿元,同比增加5.4%;毛利约49.64亿元,同比减少19.3%;股东权益应占亏损净额约为89.72亿元。旭辉控股尚未偿还借款总额约1022.29亿元。
上半年,长三角、环渤海、中西部及华南地区的合同销售金额分别贡献约33.1%、28.6%、28.2%及10.1%。一线及二线城市的合同销售金额占比约89.8%,来自住宅项目的合同销售金额占比约88.8%,而来自办公楼及商业项目的则占余下的11.2%。
截至上半年末,旭辉集团有逾180项已完成物业项目,未出售或未交付总建筑面积及应占面积分别约为860万平方米及470万平方米。此外,有逾160项开发中或持作未来发展的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及应占建筑面积分别约为3380万平方米及184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