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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首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央行网站公布多张大额罚单,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兴银理财等金融机构被罚。
涉56项违规,中信银行被罚没超2亿元
此次被点名的银行中,中信银行被罚金额最大。
行政处罚表显示,中信银行因存在56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总行被罚款15242.5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62.59万元,分支机构被罚款6770万元,罚没合计22475.18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书,中信银行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违反高管准入管理相关规定、关联贷款管理不合规、绩效考核不符合规定、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充分、统一授信管理不符合要求、内审人员配置不足、案件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并购贷款“三查”失职、违规发放并购贷款收购保险公司股权、发放大量贷款代持本行不良、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未严格执行贷款“三查”要求、通过同业业务投资已出表的不良资产、利用空存空取规避信贷资金监控、理财资金被挪用、理财资金被挪用等56项。
同时,罚单显示,时任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副行长兼风险总监宋柯,对违规发放并购贷款收购保险公司股权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时任中信银行厦门分行行长周华对违反集团授信相关规定、形成不良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行长曹黛英,对发放大量贷款代持本行不良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兼风险总监陈鹰,对违反集团授信相关规定、形成不良负有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12月1日晚,中信银行方面向蓝鲸财经记者回应称,此次处罚所涉问题均发生在2019年及以前年度,已根据监管意见,全部完成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中农建、兴银理财共被罚没超1个亿
除中信银行外,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兴银理财亦在此次处罚行列。
其中,建设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单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合作、违规通过储蓄柜台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代销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未按规定提供完整合同材料、未将超过规定年龄客户的保单材料转至保险公司核保并出单,且销售的部分保险产品属于保单利益不确定型、向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保险产品、代销公募基金产品违规采用低风险评级等18项。
对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该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3791.88万元。其中,总行2041.88万元,分支机构1750万元。同时,时任该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孙娜因对该行违规收取个人客户唯一账户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时任该行金融科技部总经理朱玉红因对该行违规收取个人客户唯一账户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负有责任而被警告;时任该行北京分行副行长吴泼伟因对该行北京分行及相关支行无资格人员销售基金产品负有责任被警告。
农业银行此次因13项违法违规行为同样被罚。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被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受托支付问题整改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个别精准扶贫贷款被挪用、不良资产转让流程问题整改不到位、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贷款资金转存银承汇票保证金问题整改不到位、个人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问题整改不到位、审计人员配备不足问题未整改等。
对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农业银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710.97万元。其中,总行570.97万元,分支机构2140万元。
兴银理财则存在理财产品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同业理财产品压降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理财业务内部审计、内控管理不到位、多数人员异地办公、短期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投资资产违规使用摊余成本计量等8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以合计1240万元罚款。
此外,12月1日,央行发布罚单,对中国银行处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37.34万元,罚款3664.2万元,涉及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等12项违法行为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