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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财经关注到,近日,安徽证监局对国泰君安(601211.SH)以及两名保代出具警示函,指出其在多利科技(001311.SZ)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出现对发行人董监高资金流水的穿透核查程序不充分、资金流水核查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
为此,安徽证监局对国泰君安、李懿、蔡伟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图片来源:安徽证监局官网
保荐书内容显示,保荐代表人李懿时任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蔡伟成时任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发行公告显示,国泰君安作为保荐机构,共收取13086.51万元承销保荐费用。
多利科技主要从事汽车冲压零部件及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销售,是国内较早从事并持续专注于汽车冲压零部件生产的企业之一。董监高层面,发行保荐书内容显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曹达龙,直接持有公司63.21%的股权。曹达龙及其一致行动人邓丽琴、蒋建强、曹武、曹燕霞、邓竹君合计持有公司98.13%的股权。
蓝鲸财经注意到,多利科技的股东中,多人则系实控人或邓丽琴的亲属,且在公司担任职务,是一家典型的家族企业。
图片来源:多利科技招股书
事实上,银行资金流水是企业收支管理制度的完善性、有效性和大额收支真实性及货币资金余额准确性的反映,客观上也是内控情况的体现。为此,监管部门持续明确IPO企业流水核查的重点,不仅对资金流水的核查方式更加严格,对资金流水的核查范围要求也在不断扩大。
蓝鲸财经从业内了解到,在资金流水审查过程中,保荐机构可能会基于客户性质、业务模式、实际控制人兄弟姐妹和直系亲属等,将审查范围进一步扩大。多利科技董监高人员多为亲属,关系密切,因此对于董监高流水的穿透核查程序显得格外重要,但难度系数也所有提升。
那么,对发行人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是确实难以核查到位,还是保荐机构的“疏忽大意”,难以判定。
“券商竞争加剧的形势下,保荐人对每一个项目的成功都抱有极大期望,因此从利益驱动的角度来看,保荐人并不会对一些潜在的瑕疵过分关注,甚至可能会提供规避建议。”就此事件,香颂资本董事沈萌接受蓝鲸财经记者采访直言。
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国泰君安的投行项目亦多次出现“带病闯关”“业绩变脸”等问题,并因此受到监管处罚。譬如,其保荐的力同科技、福华化学IPO项目有“带病闯关”之嫌,科捷智能(688455.SH)、天岳先进(688234.SH)、国芯科技(688262.SH)则是在IPO后“业绩变脸”。
对于IPO项目“带病闯关”、“业绩变脸”等问题,沈萌认为,该问题同样存在保荐机构的利益考虑,保荐机构在IPO中的收益,与成功率、估值等方面有关,在整个上市流程中企业人员与保荐机构相比,大多数时候是处于专业知识的弱势一方,并不具备主动调整的能力。
事实上,在严监管态势下,监管部门持续以机构监管转型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投行内控现场检查,紧盯“一查就撤”、“带病闯关”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资格罚、经济罚等手段,督促各券商持续提升执业质量、专业能力和内控水平,要求真正发挥“看门人”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