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公募火速响应监管号召,暂停新增转融通证券出借规模。
2月6日午间,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两融”融券业务有关情况答记者问,表示将依法暂停新增证券公司转融券规模,存量逐步了结。
具体来看,证监会对融券业务提出三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管的措施:一是暂停新增转融券规模,以现转融券余额为上限,依法暂停新增证券公司转融券规模,存量逐步了结;二是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严禁向利用融券实施日内回转交易(变相T+0交易)的投资者提供融券;三是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将依法打击利用融券交易实施不当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融券业务平稳运行。
随后,多家头部公募火速响应。截至发稿,已有易方达基金、广发基金、南方基金、华夏基金、富国基金、国泰基金、华宝基金、华泰柏瑞基金、天弘基金、招商基金等10家公募发布公告称,将严格落实证监会关于融券业务的相关要求,暂停新增转融通证券出借规模,审慎稳妥推进存量转融通证券出借规模逐步了结,确保相关业务平稳运行。
所谓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证券金融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2019年6月,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对公募基金转融通的范围、出借上限等做出明确规定,门槛较高。文件规定,仅三类基金可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封闭期的股票型基金和偏股混合型基金、开放式股票指数基金及相关联接基金、战略配售基金。除此,出借证券资产净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根据2023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全市场仅有36家公募的304只基金参与了转融通,合计出借证券公允价值780.71亿元。可以看出,无论是参与的基金公司、基金产品数量还是规模,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比例较小,对市场影响比较有限。
因此,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本次公募纷纷公告暂停新增转融通证券出借,或出于打消投资者对相关业务的疑虑。
事实上,十天前,监管便开始了本轮公募基金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调整。1月28日,证监会经充分论证评估,进一步优化了融券机制。具体措施包括两点,一是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自1月29日起实施;二是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自3月18日起实施。
证监会表示,近期一系列针对融券业务举措实施以来,融券余额已下降24%,目前已降至637亿元,占A股流通市值的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