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未购,“恶评”先行:一 30 万粉丝测评博主被判赔偿 2.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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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2/28
10: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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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2 月 28 日消息,相信不少IT之家小伙伴在购买各类产品之前会有浏览测评内容的习惯,以便了解该产品的优缺点,为自己提供参考。当前社交平台上的测评视频“百花齐放”,不论数码、汽车还是服饰、美食,均有测评节目。

据《法制日报》今日报道,苏州互联网法庭近日审理了一起因测评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 —— 一测评博主未购买、体验带货博主的视频,却在自己的测评视频中发表言论称“大网红卖货为什么如此没有底线”“你知道这种东西害了多少中国人吗”。不仅如此,在这名博主的视频中还包含了带货博主的肖像及侮辱性语言的否定评价。

图源 Pixabay法院判决认定该测评博主侵权,要求两名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2.3 万元。

事件经过如下:

原告于某某是一名从事自媒体、电商直播的“大 V”,全网拥有 3000 余万粉丝。但是在去年 5-8 月,一粉丝数 30 余万的测评博主“某床垫聊睡眠”发布了一系列针对于某某在直播中推广的乳胶床垫、乳胶枕等产品的评价视频。

去年 5 月 4 日“某床垫聊睡眠”发布的一条视频中,不仅使用了于某某的照片,还包含了“几千万粉丝的网红是如何吃里爬外的”“你知道这种东西害了多少中国人吗”“卖垃圾,给消费者带来垃圾”等内容。

在同一年 5 月 12 日、8 月 6 日,该账号陆续发布了“全网卖这么多乳胶枕头产品,十个泰国也做不出来”“大网红就这么缺钱吗,割消费者‘韭菜’”等内容。被告的视频发布后,不仅获得点赞 3000 余次、评论与分享均超 900 余次,评论区还出现了“看着就恶心”“这家伙是什么钱都要,黑心钱,取关了”“那家伙没底线的”等负面评价。

经调查,该测评账号为苏州某床垫公司运营,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江某出镜录制。原告向苏州互联网法庭起诉,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编造、传播、发布相关侮辱、诽谤原告的信息、视频等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并在全国发行的报纸显著位置和被告视频账号上发布道歉函、道歉视频等,同时要求法庭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10 万元。

于某某认为,其售卖的乳胶产品系垃圾产品“没有任何权威证据证明”,江某及公司捏造歪曲事实,使用侮辱性言辞,已构成对自己名誉权、肖像权的侵害。

江某及公司则辩称其主观上没有过错,认为原告公开发表推广视频,被告方看到后即进行评价,符合当前网络时代的传播规律,不能证明存在主观恶意。同时辩称,虽然没有做专门的实验进行专业佐证,但在拆卸乳胶床垫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粉尘,使用过乳胶床垫的消费者怀疑鼻炎以及皮肤病是因床垫而导致的。对其发表的言论,其认为属于为公共利益实施舆论监督的合法行为。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本案中,江某在其发布视频中对于某某所售乳胶床垫作出“垃圾东西”等负面评价,均非基于其本人的测评或体验而发表,且缺乏对可能引发争议内容的必要调查,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部分言论具有损害名誉的故意,存在明显过错,客观上降低了于某某的社会评价,构成名誉权侵权。同时,江某在视频中擅自使用于某某肖像,构成肖像权侵权,也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法院综合当事人的知名度,两被告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程度、范围及侵权后果,判决江某及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于某某经济损失 2.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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