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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记者关注到,4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连发10张罚单(豫金罚决字〔2024〕72号-81号),均指向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平人寿”)旗下分支机构,累计处罚金额121万元,其中机构被罚90万元,责任人被罚30万元。
从事由来看,包括:太平人寿河南分公司未经监管部门核准实际履行高管职责、内部管理不到位;太平人寿郑州中心支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太平人寿华北电销中心欺骗投保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内容。
经查,太平人寿河南分公司因未经监管部门核准实际履行高管职责、内部管理不到位,被罚款26万元。
时任太平人寿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刘中秋、时任太平人寿郑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丁云娟,因对该分公司未经监管部门核准实际履行高管职责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均被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时任太平人寿河南分公司的助理总经理朱云涛,对分公司未经监管部门核准实际履行高管职责、内部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及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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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郑州中心支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河南监管局罚款34万元。
时任太平人寿郑州中心支公司的三名副总经理郭铜、丁云娟、周胤因对该分支机构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而被处罚并被警告,分别罚款4万元、4万元、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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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华北电销中心因欺骗投保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内容被罚款31万元。时任华北电销中心负责人冯文琪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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