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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具有强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传染性、危害性,需要早发现,早处置。6月4日,金融监管总局稽查局、稽查总队党支部发表题为《运用系统观念加强金融稽查监管 着力防控实质性风险 切实维护金融行业稳定》的文章,围绕立足防控实质性风险,全力查风险、阻风险、防风险、查办大要案,切实维护行业利益和安全,科学谋划金融稽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金融监管总局稽查局、稽查总队提出,防控金融风险需要将金融乱象、金融泛化阻断在萌芽状态,决不任其野蛮生长。金融稽查致力于识别潜在重大风险,精准拆弹,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稽查体系,以处置大案要案为重点,见微知著
文章提及,打赢金融风险防控攻坚战,需要对重大风险及时采取“外科手术式”处理。金融稽查聚焦严重侵害行业利益的行为,主动重拳出击。
具体来说,首先是加强涉刑案件管理。加快出台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稽查体系,以处置大案要案为重点,对苗头性风险和交叉领域风险传递,见微知著,抓早抓小,着力避免发生重大风险。压实银行保险机构主体责任,以案促改,提升合规经营意识,阻断犯罪链条和风险外溢。
同时拓展实质风险稽查。积极探索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全流程全链条风险域开展稽查的新思路,选取“小切口”,深挖问题线索,厘清风险链条,切实做到见人、见钱、见事、见底、见责,及时有效识别重大风险隐患,精准打击危害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
行刑办案衔接也在持续推动。贯彻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加快制定行刑衔接工作办法。紧盯重大风险及重大风险事件,做细做实风险全链条图谱,把行政稽查与刑事侦查有效衔接起来,对于重大违法行为,积极探索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侦办。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发挥查处一例、震慑一批的强监管严监管效果。
在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方面,文章表示,要落实好金融监管总局与最高检工作会商机制,围绕加强常态化联络协调、健全执法司法联动机制、深化预防金融犯罪合作机制、加大专业化建设协作力度等方面,加强与最高检执法司法协作,早介入、早协同,共同打击金融犯罪,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深挖隐匿的关系网、资金网、利益链,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防控金融风险需要将金融乱象、金融泛化阻断在萌芽状态,决不任其野蛮生长。金融稽查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致力于识别潜在重大风险,精准拆弹,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首要是抓紧建立线索收集机制。强化从上级部署、监管通报、同级会商、企业数据、信息共享中搜集重大风险线索,加快建立基层风险信息联系点制度,拓宽稽查线索渠道。围绕重点领域风险以及“两跨两新”领域风险,牢牢把握防控实质风险主线,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分析研判,加强与职能部门共商共研、联防联控。
二是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在稽查过程中,把风险思考得更深入一些,聚焦稽查那些侵害金融行业利益的“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深挖隐匿的关系网、资金网、利益链,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近一步则是及时阻断风险。发挥稽查从“查”到“阻”的功能,根据稽查掌握的情况,形成稽查要情信息,揭示损害行业利益、影响金融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风险,做好问题线索移交,形成稽查工作闭环,阻断风险跨市场跨区域跨机构扩散传染。
此外,文章还提出,金融监管是系统工程,需要加强监管协同。金融稽查坚持站在全局高度,运用系统思维,强化综合施策,包括构建构建稽查合力,加强稽查统筹,强弱项、堵漏洞等部署,集中力量优先处理可能威胁经济社会稳定和引发系统性风险、具有急性病特征的问题,把风险查深查透查彻底,稳步促进风险收敛,防止风险加速暴露,切实把各项稽查任务细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