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吕银玲)1月12日,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联合印发了《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煤矿智能化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两个办法”),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助力能源领域“新基建”稳步推进。
根据《智能化示范煤矿管理暂行办法》,智能化示范煤矿是指纳入国家示范清单,按照建设方案实施智能化升级改造或新(改扩)建并通过验收的示范煤矿。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管理工作应按照“自愿申报、内部审核、评估验收、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全国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
煤矿智能化建设系统集成性强、技术复杂、创新任务重。《煤矿智能化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从专家遴选条件、专业方向、专家名单公布、工作纪律等方面作出规定,充分发挥专家在项目评估、咨询、验收中的作用,确保示范工作客观公正。
据了解,目前,国家首批71家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正在加快推进,但仍处于起步和探索实践阶段,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规范管理、有序开展。
(李佳佳 HN153)